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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施工

10.3.1 夯实水泥土桩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成孔工艺。挤土成孔可选用沉管、冲击等方法;非挤土成孔可选用洛阳铲、螺旋钻等方法。

10.3.2 夯填桩孔时,宜选用机械夯实。分段夯填时,夯锤的落距和填料厚度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混合料的压实系数 λc 不应小于 0.93。

10.3.3 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 5%,不得含有冻土或膨胀土,使用时应过 10~20mm 筛,混合料含水量应满足土料的最优含水量 ωop,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土料与水泥应拌和均匀,水泥用量不得少于按配比试验确定的重量。

  垫层材料应级配良好,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垫层铺设时应压(夯)密实,夯填度不得大于 0.9。采用的施工方法应严禁使基底土层扰动。

10.3.4 成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孔中心偏差不应超过桩径设计值的 1/4,对条形基础不应超过桩径设计值的 1/6;

  2 桩孔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5%;

  3 桩孔直径不得小于设计桩径;

  4 桩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深度。

10.3.5 向孔内填料前孔底必须夯实。桩顶夯填高度应大于设计桩顶标高 200~300mm,垫层施工时应将多余桩体凿除,桩顶面应水平。

10.3.6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测成孔及回填夯实的质量,并作好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勘察资料不符时,应查明情况,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10.3.7 雨期或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防冻措施,防止土料和水泥受雨水淋湿或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