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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质量检验

10.4.1 施工过程中,对夯实水泥土桩的成桩质量,应及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2%。

  对一般工程,可检查桩的干密度和施工记录。干密度的检验方法可在 24h 内采用取土样测定或采用轻型动力触探击数 N10 与现场试验确定的干密度进行对比,以判断桩身质量。

10.4.2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3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检验数量应为总桩数的 0.5%~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 3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