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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计算的荷载取值

  • 【资料来源】《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

  • 3.1.4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屈失稳)计算和倾覆、滑移验算,均应采用荷载设计值;疲劳、变形、抗裂及裂缝宽度验算,均应采用相应的荷载代表值;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在计算承载力、疲劳、抗裂时,应考虑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尚应按制作、运输及安装时的荷载设计值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预制构件本身吊装的验算,应将构件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可取 1.5,但根据构件吊装时受力情况,可适当增减。
      对现浇结构,必要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