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冲 切 承 载 力 计 算 (GB 50010-2010)
子程序界面
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几何参数
基本组合
-
局部荷载设计值 Fl、轴向压力设计值 N
-
对板柱结构的节点,N 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
-
混凝土规范第 6.5.1 条规定,“F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板柱节点,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范第 6.5.6 条的规定确定”。
-
混凝土规范第 6.5.6 条规定,“在竖向荷载、水平荷载作用下,当考虑板柱节点计算截面上的剪应力传递不平衡弯矩时,其集中反力设计值 Fl 应以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 Fl,eq 代替,Fl,eq 可按本规范附录 F 的规定计算。
-
板上荷载设计值 q
-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
-
材料强度取值
-
设置材料强度取值,可选择“强度设计值”“强度标准值”“最小极限强度值”“强度平均值”“广东高规第1性能水准中震”“广东高规第2性能水准中震”“广东高规第2性能水准大震”“广东高规第3性能水准中震”“广东高规第4性能水准中震”等。
-
当选择“强度标准值”“最小极限强度值”时,不计入作用分项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和内力调整系数,但材料强度分别取标准值和最小极限值。其中,钢筋最小极限强度参照抗震规范第 3.9.2 条第 2 款第 2 项的规定,“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取钢筋屈服强度 fy 的 1.25 倍;混凝土最小极限强度参照混凝土规范条文说明第 4.1.3 条的规定,“考虑到结构中混凝土的实体强度与立方体试件混凝土强度之间的差异,根据以往的经验,结合试验数据分析并参考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试件混凝土强度的修正系数取为 0.88”,取立方强度的 0.88 倍。
-
当选择“强度平均值”时,按广东抗震性能规程附录 B 公式(B.0.3)计算:fm=fk/(1-1.6435δ)。混凝土、钢筋的强度变异系数 δ 分别取 0.10、0.06。
-
当选择广东高规时,材料强度取考虑承载力利用系数 ξ 后的强度标准值。ξ 根据广东高规第 3.9.5 条各款的规定采用。
-
局部荷载设计值 Fle
-
轴向压力设计值 Ne
-
板上荷载设计值 qe
-
考虑爆炸动荷载作用组合
-
局部荷载设计值 Fld
-
轴向压力设计值 Nd
-
板上荷载设计值 qd
-
冲切荷载设计值的放大系数 γd
配筋
-
弯起钢筋截面面积 Asbu
-
弯起钢筋与板底面的夹角 α
-
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 σpc,m
-
σpc,m——计算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N/mm2)。
-
混凝土规范第 6.5.1 条规定,“σpc,m——计算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 1.0N/mm2~3.5N/mm2 范围内”。
材料
-
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
-
as——受拉区纵向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拉边缘的距离(mm),取两个方向配筋的平均值。
-
当输入“一类”“二a类”“三a类”等环境类别时,取 as=c+14,c 为根据板类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所处环境类别,按混凝土规范表 8.2.1 确定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
当输入“Ⅰ-A”“Ⅰ-B”“Ⅱ-C”等环境作用等级时,取 as=c+14,c 为根据板面形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所处环境类别,按耐久性标准确定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
请参阅“受拉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
相关页
工程名称
构件编号
计算结果第一层编号
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γ0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yv
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图例
模块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