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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之混合形式。框架结构中的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注: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第 4.2.2 条第 1 款取代。

6.1.7

6.1.8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