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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根据砌体结构的特性,采取构造措施,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4.1.2 砌体结构构件应依据其受力分别计算轴心受压、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受弯及受剪等承载力,应保证构件有足够的强度,满足安全性要求。

4.1.3 砌体结构各种墙、柱构件应进行高厚比验算,应保证构件稳定性。

4.1.4 无筋砌体受压构件,按内力设计值计算的轴向力偏心距 e 不应大于 0.6y,y 为截面重心至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4.1.5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错处应设置水平拉结筋或钢筋焊接网。

4.1.6 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 120mm;

  2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混凝土梁或圈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 80mm;当板未直接搁置在圈梁上时,在内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在外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 120mm;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端钢筋应与支座处沿墙或圈梁配置的纵筋绑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5 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

  4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与现浇板对接时,预制板端钢筋应与现浇板可靠连接;

  5 当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的跨度大于 4.8m 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

  6 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

4.1.7 砖烟囱块体材料应选用烧结普通砖,且高度不应大于 60m。抗震设防烈度 8 度Ⅲ类场地和Ⅳ类场地及抗震设防烈度 9 度时不应用砖烟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