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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施工及验收

8.4.1 边坡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边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支挡结构、边坡工程排水与坡面防护、岩土开挖等施工技术参数,边坡工程施工工艺流程,边坡工程施工方法,边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工程监测要求等。

8.4.2 边坡岩土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坡开挖时,应由上往下依次进行;边坡开挖严禁下部掏挖、无序开挖作业;未经设计确认严禁大面积开挖、爆破作业。

  2 土质边坡开挖时,因采取排水措施,坡面及坡脚不得积水。

  3 岩质边坡开挖爆破施工应采取避免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震害的工程措施。

  4 边坡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护处理,并应采取封闭措施或进行支挡结构施工。

  5 坡肩及边坡稳定影响范围内的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的荷载限值。

8.4.3 挡墙支护施工时应设置排水系统;挡墙的换填地基应分层铺筑、夯实。

8.4.4 锚杆(索)施工时,不得损害支挡结构及构件以及邻近建(构)筑物地基基础。

8.4.5 喷锚支护施工的坡体泄水孔及截水、排水沟的设置应采取防渗措施。错杆张拉和锁定合格后,对永久锚杆的错头应进行密封和防腐处理。

8.4.6 抗滑桩应从滑坡两端向主轴方向分段间隔跳桩施工。桩纵筋的接头不得设在土岩分界处和滑动面处,桩身混凝土应连续灌筑。

8.4.7 多年冻土地区及季节冻土地区的边坡应采取防止融化期失稳措施。

8.4.8 边坡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坡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边坡工程监测方案;

  2 根据边坡支挡结构的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支挡结构类型及施工场地等确定边坡工程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

  3 边坡工程在施工和使用阶段应进行监测与定期维护;

  4 边坡工程监测项目出现异常情况或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值时,应立即预警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4.9 边坡工程施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挡土墙时,应对挡土墙埋置深度、墙身材料强度、墙后回填土分层压实系数进行检验;

  2 抗滑桩、排桩式锚杆挡墙的桩基,应进行成桩质量和桩身强度检验;

  3 喷锚支护锚杆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喷射混凝土强度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