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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边坡工程排水与坡面防护设计

8.3.1 边坡工程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面排水设施应根据地形条件、天然水系、坡面径流量等计算分析确定并进行设置;

  2 地下排水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与坡面排水设施相协调;

  3 排水系统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

8.3.2  边坡坡面防护应采取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处理措施。边坡坡面防护钢筋混凝土骨架、预制混凝土砌块等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易发生落石崩块边坡坡面应设置专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