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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钢材及焊接材料

4.2.1 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 HRB335 级或 HPB300 级普通钢筋;当有工程经验时,可使用 HRB400 级钢筋;也可采用 HRB500 级和 HRBF500 级的钢筋。对体外预应力加固,宜使用 UPS15.2-1860 低松弛无粘结钢绞线。

  2 钢筋和钢绞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 161 的规定。

  3 钢筋性能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采用。

  4 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中文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筋及再生钢筋。

4.2.2 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其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 Q235 级或 Q345 级钢材;对重要结构的焊接构件,当采用 Q235 级钢,应选用 Q235-B 级钢;

  2 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的规定;

  3 钢材的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的规定采用;

  4 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中文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材。

4.2.3 当混凝土结构的后锚固件为植筋时,应使用热轧带肋钢筋,不得使用光圆钢筋。植筋用的钢筋,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4.2.1 条的规定。

4.2.4 当后锚固件为钢螺杆时,应采用全螺纹的螺杆,不得采用锚入部位无螺纹的螺杆。螺杆的钢材等级应为 Q345 级或 Q235 级;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和《碳素结构钢》GB/T 700 的规定。

4.2.5 当承重结构的后锚固件为锚栓时,其钢材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 4.2.5-1 或表 4.2.5-2 的规定。

表 4.2.5-1  碳素钢及合金钢锚栓的钢材抗拉性能指标

表 4.2.5-2  不锈钢锚栓(奥氏体A1、A2、A4、A5)的钢材性能指标

4.2.6 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型号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

  2 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 和《热强钢焊条》GB/T 5118 的规定;

  3 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规定;

  4 焊缝连接的设计原则及计算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