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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多台吊车的组合

5.2.1 计算排架考虑多台吊车竖向荷载时,对一层吊车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 2 台;对一层吊车的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不宜多于 4 台。
  考虑多台吊车水平荷载时,对单跨或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应多于 2 台。

注:当情况特殊时,应按实际情况考虑。

5.2.2 计算排架时,多台吊车的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的标准值,应乘以表 5.2.2 中规定的折减系数。

表 5.2.2     多台吊车的荷载折减系数

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

吊车工作级别

A1~A5

A6~A8

2
3
4

0.9
0.85
0.8

0.95
0.90
0.85

注:对于多层吊车的单跨或多跨厂房,计算排架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及荷载的折减系数,应按实际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