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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11.1.1 水泥土搅拌法分为深层搅拌法(以下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以下简称干法)。水泥土搅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粉土、饱和黄土、素填土、黏性土以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当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小于 30%(黄土含水量小于 25%)、大于 70% 或地下水的 pH 值小于 4 时不宜采用干法。冬期施工时,应注意负温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11.1.2 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 Ip 大于 25 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1.3 水泥土搅拌法形成的水泥土加固体,可作为竖向承载的复合地基;基坑工程围护挡墙、被动区加固、防渗帷幕;大体积水泥稳定土等。加固体形状可分为柱状、壁状、格栅状或块状等。

11.1.4 确定处理方案前应搜集拟处理区域内详尽的岩土工程资料。尤其是填土层的厚度和组成;软土层的分布范围、分层情况;地下水位及 pH 值;土的含水量、塑性指数和有机质含量等。

11.1.5 设计前应进行拟处理土的室内配比试验。针对现场拟处理的最弱层软土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固化剂、外掺剂及其掺量,为设计提供各种龄期、各种配比的强度参数。

  对竖向承载的水泥土强度宜取 90d 龄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对承受水平荷载的水泥土强度宜取 28d 龄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