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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材料

3.3.1 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装件实测极限抗拉力不应小于母材实测极限抗拉力的 95%;

  2 组装件总伸长率不应小于 2.0%。

3.3.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实测极限抗拉强度应符合表 3.3.2 的规定。

表 3.3.2  接头的实测极限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接头的实测极限抗拉强度 f0mst

f0mst≥fstk 钢筋拉断;或 f0mst≥1.10fstk 连接件破坏

f0mst≥fstk

f0mst≥1.25fyk

注:1 表中 fstk 为钢筋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fyk 为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2 连接件破坏指断于套筒、套筒纵向开裂或钢筋从套筒中拔出以及其他形式的连接组件破坏。

3.3.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实测极限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且接头破坏应位于套筒外的连接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