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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建筑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支座抗震性能设计方法

M.2.1 当非结构的建筑构件和附属机电设备按使用功能的专门要求进行性能设计时,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的性能要求可按表 M.2.1 选用。

表 M.2.1  建筑构件和附属机电设备的参考性能水准表

性能水准

功能描述

变形指标

性能 1

   外观可能损坏,不影响使用和防火能力,安全玻璃开裂;使用、应急系统可照常运行

  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 1.4 倍的建筑构件、设备支架设计挠度

性能 2

  可基本正常使用或很快恢复,耐火时间减少 1/4,强化玻璃破碎;使用系统检修后运行,应急系统可照常运行

  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 1.0 倍的建筑构件、设备支架设计挠度

性能 3

   耐火时间明显减少,玻璃掉落,出口受碎片阻碍;使用系统明显损坏,需修理才能恢复功能,应急系统受损仍可基本运行

  只能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 0.6 倍的建筑构件、设备支架设计挠度

M.2.2 建筑围护墙、附属构件及固定储物柜等进行抗震性能设计时,其地震作用的构件类 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参考表 M.2.2 确定。

表 M.2.2  建筑非结构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

构件、部件名称

构件类别系数

功能系数

乙类

丙类

非承重外墙:
  围护墙
  玻璃幕墙等


0.9
0.9


1.4
1.4


1.0
1.4

连接:
  墙体连接件
  饰面连接件
  防火顶棚连接件
  非防火顶棚连接件


1.0
1.0
0.9
0.9


1.4
1.0
1.0
1.0


1.0
0.6
1.0
0.6

附属构件:
  标志或广告牌等


1.2


1.0


1.0

高于 2.4m 储物柜支架:
  货架(柜)、文件柜
  文物柜


0.6
1.0


1.0
1.4


0.6
1.0

M.2.3 建筑附属设备的支座及连接件进行抗震性能设计时,其地震作用的构件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参考表 M.2.3 确定。

表 M.2.3  建筑构件和附属机电设备的参考性能水准表

构件、部件所属系统

构件类别系数

功能系数

乙类

丙类

  应急电源的主控系统、发电机、冷冻机等

1.0

1.4

1.4

  电梯的支承结构、导轨、支架、轿箱导向构件等

1.0

1.0

1.0

  悬挂式或摇摆式灯具

0.9

1.0

0.6

  其他灯具

0.6

1.0

0.6

  柜式设备支座

0.6

1.0

0.6

  水箱、冷却塔支座

1.2

1.0

1.0

  锅炉、压力容器支座

1.0

1.0

1.0

  公用天线支座

1.2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