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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单层空旷房屋

(Ⅱ) 计算要点

10.1.8 单层空旷房屋的抗震计算,可将房屋划分为前厅、舞台、大厅和附属房屋等若干独立结构,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但应计及相互影响。

10.1.9 单层空旷房屋的抗震计算,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地震影响系数可取最大值。

10.1.10 大厅的纵向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FEk=αmaxGeq    (10.2.3)

式中:FEk——大厅一侧纵墙或柱列的纵向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eq——等效重力荷载代表值。包括大厅屋盖和毗连附属房屋屋盖各一半的自重和 50%雪荷载标准值,及一侧纵墙或柱列的折算自重。

10.1.11 大厅的横向抗震计算,宜符合下列原则:

  1 两侧无附属房屋的大厅,有挑台部分和无挑台部分可各取一个典型开间计算;符合本规范第 9 章规定时,尚可计及空间工作。

  2 两侧有附属房屋时,应根据附属房屋的结构类型,选择适当的计算方法。

10.1.12 8 度和 9 度时,高大山墙的壁柱应进行平面外的截面抗震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