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层

9.7 预埋件及连接件 条文说明

9.7.6 本条给出了吊环的设计要求,同原规范。以 HPB300 钢筋代换 HPB235 钢筋,对自重荷载作用下的应力限值根据强度进行了调整。在过渡期内如果采用 HPB235 钢筋,仍应控制截面的应力不超过 50N/mm2

  确定吊环钢筋所需面积时,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在折减系数中考虑的因素有:构件自重荷载分项系数取为 1.2,吸附作用引起的超载系数取为 1.2,钢筋弯折后的应力集中对强度的折减系数取为 1.4,动力系数取为 1.5,钢丝绳角度对吊环承载力的影响系数取为 1.4,于是,当取 HPB300 级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为 fy=270N/mm2 时,吊环钢筋实际取用的允许拉应力值约为 65N/mm2

  作用于吊环的荷载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构件自重、悬挂设备自重及活荷载。吊环截面应力验算时,荷载取标准值。

  由于本次局部修订将 HPB300 钢筋的直径限于不大于 14mm,因此当吊环直径小于等于 14mm 时,可以采用 HPB300 钢筋;当吊环直径大于 14mm 时,可采用 Q235B 圆钢,其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的规定。

  根据耐久性要求,恶劣环境下吊环钢筋或圆钢绑扎接触配筋骨架时应隔垫绝缘材料或采取可靠的防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