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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的 5.1、5.2、6.1、7.1、8.2、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本标准与 GB1803—2001 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a)由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

b)增加了引言;

c)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作为第2章;

d)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增加的术语和定义为 3.1“地震动”、3.2“地震动参数”、3.7“重大建设工程”、3.8“一般建设工程”、3.9“基本地震动”、3.10“多遇地震动”、3.11“罕遇地震动”、3.12“极罕遇地震动”;

e)原第 4 章“使用规定”扩充为现第 5 章“基本规定”、第 6 章“Ⅱ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确定”、第 7 章“Ⅱ类场地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确定”和第 8 章“场地地震动参数调整”;

f)修订了附录 A 和附录 B 的内容,局部地区地震动参数值进行了适当调整;

g)原附录 C“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调整表”扩充为“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调整系数 Fa”和“场地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调整表”,“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调整系数 Fa”放入附录 E中,“场地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调整表”放入第 8 章正文中;

h)原附录 D“关于地震基本烈度向地震动参数过渡的说明”修改为“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与地震烈度对照表”,作为附录 G;

i)增加了“全国城镇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场地类别划分”和“地震动参数分区值范围”,分别作为附录 C、附录 D 和附录 F。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孟潭、陈国星、谢富仁、徐锡伟、李小军、俞言祥、李山有、周本刚、潘华、吕悦军、赵凤新、吴健、冯义钧、田勤俭、冉勇康、王健、温增平、马保起、雷建成、刘建达、袁道阳、沈军、廖旭、安晓文、杨家亮、刘庆忠、陈蜀俊、黄昭、姜慧。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18306—2001。